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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曲藝家協會章程

      (2015年10月17日經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海南省曲藝家協會(簡稱海南省曲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曲藝家和曲藝工作者自愿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曲藝家、曲藝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曲藝事業、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海南省曲藝家協會是海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曲藝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團結動員廣大曲藝工作者,為繁榮發展我省曲藝事業、與全國同步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第三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按照曲藝藝術規律和自身特點,積極主動開展工作。

          第四條  本會的英文全稱是“HAINAN  QUYI  ARTISTS ASSOCIATION”,縮寫為“HNQYAA”。

       

      第二章  任  務

       

          第五條  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組織引導會員開展各項藝術活動。

          第六條  本會積極推動會員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學習黨的文藝方針政策,學習曲藝業務和科學文化知識,積極踐行“愛國、為民、崇德、尚藝”的文藝界核心價值觀和《中國文藝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大力唱響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的主旋律。

          第七條  本會積極為會員創造深入生活、學習社會和進行藝術創作的條件,并積極引導會員堅持深入實際、深入生活、深入群眾的創作和采風活動,努力創作出集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相統一,深受廣大群眾喜愛的優秀曲藝作品。

          第八條  本會大力促進全省各曲種的創作繁榮,積極推廣優秀傳統書目、曲目。鼓勵藝術創新和開展各種藝術樣式、風格和流派的自由競爭,不斷提高創作和上演書目、曲目的思想水準和藝術質量。

          第九條  本會重視和推動本省地方曲種和傳統書目、曲目的挖掘、搶救、搜集、整理工作,保護和傳承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幫助會員對傳統書(曲)目的不斷創新。

          第十條  本會重視和加強曲藝藝術理論研究工作。積極開展對曲藝現狀、曲藝理論的研究,探討我省各地方曲種的發展規律,并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學習、培訓、觀摩、交流等活動。

          第十一條  本會通過組織和開展各種曲藝活動,注意發現、扶植和培養曲藝新人,不斷充實曲藝隊伍的新生力量,提高曲藝隊伍的素質。

          第十二條  本會加強評獎工作,規范評獎機制,改進評獎手段,通過規范的評獎活動,推出新人新作,不斷繁榮曲藝創作。“南海文藝獎--曲藝獎”是由海南省文聯、海南省曲藝家協會共同評定的全省性曲藝藝術專業獎項,并與海南省文聯共同制定章程。

          第十三條  本會順應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事業發展的需求,通過業務培訓、開展活動、成果評價、反映訴求、維護權益等,不斷擴大協會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第十四條  本會加強與各兄弟省、自治區、直轄市曲協及港澳臺曲藝界人士的聯誼與交流,努力為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貢獻力量。

          第十五條  本會積極向中國曲協推薦和介紹優秀曲藝作品和曲藝演員,及時推薦優秀會員參加中國曲藝家協會。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六條  各市縣曲藝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七條  凡戶籍在海南省內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贊成本會章程,在曲藝創作(音樂設計)、表演(伴奏)、理論研究、藝術教育、編輯、出版(包括廣播、電視)和組織工作等方面做出較大成績,自愿向本會提出申請,并附本人業績的材料,經兩位會員介紹,由所在市縣曲藝家協會、省直屬單位、部隊主管文化部門推薦,經本會主席團會議批準,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對本會工作提建議、批評和監督權。

      (三)有參加本會舉辦的有關活動的權利。

      (四)有要求本會維護會員從事藝術實踐、保護創作成果的權利。

      (五)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九條  會員的義務:

      (一)會員必須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權益。

      (二)積極參與本會活動,接受本會的業務指導,堅持藝術創作和研究,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三)有向本會反映人民群眾對曲藝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

      (四)按時交納會費的義務。

      (五)會員超過三年不履行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二十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違法犯罪的,經本會主席團表決通過,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一條  海南省曲藝家協會最高機構為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和批準本會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選舉和產生本會領導機構;制定和通過主要決議。

          第二十二條  全省會員代表大會的個人會員代表,由各市縣曲藝家協會組織當地會員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團體會員代表,由該團體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第二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在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負責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全省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理事會、主席團任期至下屆會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各團體會員推舉其實際主持工作的一名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團體會員代表進入理事會。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如因工作變更而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的主要負責人,則其理事職務自然免除,而由該團體會員推舉其新任主要負責人替補,并報本會主席團確認。理事會職責是:貫徹落實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各項決議,保持本會領導機構與廣大會員及社會各界的密切聯系,負責向本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五條  主席團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其職責是:負責本會的重要活動和事務的指導與決策,審批入會申請;依據中國曲藝家協會入會條件推薦全國曲藝家協會會員;審議、確認理事會人選增補、更替等事項。主席團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主席團會議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原則上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六條  駐會主席或副主席為本會法定代表。

          第二十七條  省文聯任命協會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負責處理本會日常會務工作。

          第二十八條  本會可由主席團研究決定聘請名譽主席、顧問若干人。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九條  本會經費來源:財政撥款,會員會費,社會贊助,開展活動的收入。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會會址設在海南省??谑?。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全省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生效,修改權屬全省會員代表大會,解釋權屬理事會。